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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和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7

交通运输部明传电报 签批:杨传堂    交安委明电[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部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及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适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2013年“两节”是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首个人民群众高度集中出行的重大节假日。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两节”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要结合各地实际,加强研判形势,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层级责任,确保安全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落到基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为2013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扎扎实实开好局。

二、早部署早落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针对“两节”和春运期间特点,提早研究部署“两节”及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两节”及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检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落实措施。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将安全生产现场和基层一线作为安全检查的重心,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企业、基层和现场,加强对管辖范围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车船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有效解决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以长途客运、危险品运输、公路治超、非运输船舶非法载客、“三无”船舶等为重点,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从事“两节”及春运期间的公路水路运输的行为。

三、强监管严执法,狠抓重点领域安全工作

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等为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严格做到上车行包逢包必检和出站客车逢车必检,严禁乘客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严禁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和超限营运等违章行为。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严禁营运客车夜间通行。

以“四区一线”水域和“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加强水路旅客运输的安全监管。严禁“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严禁非运输船舶载客,严禁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强化渡口渡船的现场安全监管,督促县乡政府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

以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为重点,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确保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的企业、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有效;确保运输工具安全技术状况以及有关安全警示标识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确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要求进行载运。

以长大桥隧工程、冬季用火用电及火工品的使用管理为重点,加强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的安全监管。继续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预防坍塌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坚决杜绝无视工程安全和质量而赶工期的行为。

以安全调度、防拥挤踩踏、防火灾等为重点,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的安全监管。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加强运行期间车辆、线路的检修养护和调度管理,落实各种应急保障措施,严防发生行车事故,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监控和“三品”的检查,密切关注客流变化,及时做好客流疏通引导,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火灾等事故。

四、强化预防预警,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准备

据预测,今年冬季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往年同期偏低,部分地区可能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和大雾。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干燥、寒潮大风频繁、雨雪冰冻灾害易发的气候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海洋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提前发布道路水路通行情况和预警信息,做好应急抢通物资储备,冰冻暴雪天气道路抢通保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防抗自然灾害工作的指导,督促其认真落实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雾霾、防海冰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五、加强安全值守,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两节”及春运期间的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保持救助值守车辆、船艇、飞机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依据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信息。

交通运输部安委会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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