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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营改增”试点启动

作者: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12-11-08 来源:南方日报

广东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昨日零时10分,广东省“营改增”试点企业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在领购的防伪税控设备上开出了首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广州粤新物流有限公司顺利在广州市白云区办税服务厅代开出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11月1日起我省正式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确保“营改增”业务在综合征管软件系统顺利运行,广东国税分阶段完成核心征管系统CTAIS及外围软件共17个应用系统的改造,并利用“十一”国庆长假期间,开展“营改增”业务模拟测试,11月1日0时至4时在全省进行代开发票的实际演练,充分掌握了上线后系统操作工作要求,确保系统运行万无一失。

目前,广东省(不含深圳,下同)各级国税机关共发行防伪税控设备3977台(套),货运专用发票开票设备1490台(套),货运代开专用发票系统701台(套),并于11月1日前完成发票发售工作,确保11月1日后试点纳税人能够顺利开出发票。

此外,为确保“营改增”宣传服务到位,广东国税在国税门户网站增设了“营改增”政策专栏,方便纳税人查阅、下载及使用。同时,充分利用12366电话咨询热线,开展在线访谈、开发网上“纳税人学校”,搭建咨询宣传服务平台,及时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政策管理问题。

随着试点工作的实施,广东国税部门还将密切关注“营改增”征管信息系统上线后的运行状况,做好试点过程中的应急处理、监测分析和风险防范工作。国税部门将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设立专门的咨询辅导岗,对试点纳税人进行现场辅导,深入企业进行个性化宣讲,全方位为试点纳税人首次报税提供便利,确保12月1日起实现首个申报期顺利申报。

截至目前,我省共164676户纳税人经国税机关确认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7791户,占16.9%;小规模纳税人136885户,占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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