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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L:调整出口至红海的超重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31

接总部通知,从2012年4月1日起,我司将调整对中国出口至红海地区的小柜货物超重费。具体如下:
1.对中国出口至DJIBOUTI; EGYPT ( EXCEPT SOKHNA ); JORDAN; SAUDI
ARABIA ( JEDDAH ONLY );YEMEN 地区的小柜货物超重费:
16 Tons ≦ D20 ≦ 18.5 Tons : USD 300/20’
D20 > 18.5 Tons : USD 500/20’
2. 对中国出口至SOKHNA地区的小柜货物超重费:
16 Tons ≦ D20 ≦ 18.5 Tons : USD 150/20’
D20 > 18.5 Tons : USD 300/20’
特此通知!

商祺
美国总统轮船(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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