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前沿研究 > 上半年我国进出口总值增8.6%

上半年我国进出口总值增8.6%

作者:中国证券网 发布日期:2013-08-08 来源:中国证券网

海关信息网日前发布的报告显示,2013年上半年我国进出口总值12.5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9976.9亿美元,增长8.6%,比去年同期增速提高了0.7个百分点。另外,报告还显示,我国外贸增速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仍表现突出,受1-4月进出口贸易对整体数据的拉动,以及外贸结构调整的加速,预计全年实现8%的外贸增速可期。

海关信息网相关专业分析师指出,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是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长的主要因素。数据显示,出口方面,上半年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对整体增长贡献率高达46%,拉动出口整体增长4.76个百分点;其次分别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和工艺品及其他产品制造业,贡献率分别为10.6%、8.5%和7.5%。另外,前4个月对港“一日游”推高了整体贸易表现。

进口方面,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和未分类商品是拉动我国进口增长的主要行业,二者合计拉动进口整体增长7.49个百分点,贡献率分别为74.2%和37.2%。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对我国进口增长负拉动作用最为显著,向下拉动进口整体增速0.94个百分点,贡献率为-14%。

从贸易国看,港台增速突出,进出口总额分别增长40.2%和34.8%,高于同期8.6%的进出口平均增速。其他贸易伙伴除东盟出口相对景气外表现均不乐观,同美国、韩国和澳大利亚的增速相对平缓,均低于整体水平;在欧盟、日本持续下跌之外,俄罗斯和巴西这些新兴市场也加入了负增长行列。

从省份情况看,伴随区域外贸低速增长,东中西部增速差距进一步缩小,上半年东部地区外贸增速温和反弹至8%,高于上年同期增速2.2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发展势头放缓,进出口增速分别为14.1%和12.2%,低于上年同期2.7个百分点和26.4个百分点,分别高于整体5.9个百分点和3.6个百分点。

从商品分析,受宏观政策、贸易方式、产业转型升级和价格等因素影响,机电商品进出口持稳,高新技术商品延续快速增长态势,其中,机电商品出口6085.6亿美元,增长10.7%,高于出口整体增速0.3个百分点;进口4053.6亿美元,增长12.2%,高于进口整体增速5.5个百分点。高新技术商品进出口显著增长,出口3212.1亿美元,增长18.2%,高于出口整体增速7.8个百分点;进口2715.4亿美元,增长21.2%,高于进口整体增速14.5个百分点。

在全球贸易经济低迷的情况下,我国外贸之所以实现8.6%的增速,海关信息网分析师称,主要得益于三方面因素。首先是宏观经济平稳、结构调整政策营造较好外贸环境。十八大后新届政府将推动对外贸易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和价格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作为外贸工作重点。与其他主要国家(地区)相比,我国的经济增速以及投资、消费、出口等经济指标相对平稳,经济运行不会出现大的波动。这些因素都为我国外贸的整体环境奠定了较好的基调。

其次,国内产业基础坚实,外贸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我国已基本形成了相对成熟和完善的产业生产集群,综合竞争优势仍旧明显。在全球产业布局重新洗牌的过程中,我国承接的产业分工将更加复杂、也更具附加值。

再次,外围环境仍有改善空间。上半年,我国与瑞士、哈萨克斯坦、新西兰的贸易增速分别达116.3%、23.1%和57.5%,显著高于同期外贸整体和上年同期水平。互补的产业格局、便利的自贸合作成为我国外贸“开疆辟土”的重要方式。

海关信息网专业分析师还指出,虽然上半年实现了8.6%的增速,但是我国进出口贸易依然面临着很多不利因素: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面临不同的经济增长内生动力问题,外需持续低迷;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人民币持续升值,企业经营成本高企削弱产品出口竞争力;各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动机大大增强,后危机时代我国外贸环境日趋复杂;国内工业生产放缓,抑制了原材料的进口需求。

与此同时,海关信息网《2013年上半年经济形势综述及我国进出口贸易形势分析报告<半年报告>》还指出,在全球外贸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为了我国进出口贸易的稳定发展,国家政策在调结构、促增长、减税收方面更加积极;继续实施商品结构升级、贸易伙伴多元化等外贸发展策略,延续出口的稳定增长;进一步推动外贸结构调整,提高机电商品和高新技术商品的附加值;把稳定出口和扩大进口结合起来,更加重视进口,适当扩大进口规模;加大力度引导东部地区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对中部和西部进一步挖潜。

Ad b01
声明:
1、任何注明“来源:百分百物流网”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其版权均属百分百物流网所有,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传播。已授权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百分百物流网”,否则,百分百物流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任何非注明“来源:百分百物流网”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网站等的资料,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百分百物流网转载该资料,并不代表百分百物流网同意其观点,百分百物流网不对其真实性负责。该资料仅供读者参考,请自行甄别,判断真伪。
3、因为作者的信息不明等原因,百分百物流网使用部分文章、图片等资料的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相关权利人可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