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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即危包证办理的流程

发布日期:2014-01-23

危包使用鉴定工作简介:对已盛装了危险货物的包装,检验检疫局对其使用方法和适用性的鉴定。具体要求:化工厂根据出口化工品的特性,正确选择包装类型,且选购的空包装必须经包装生产当地的检验检疫部门性能检验合格(即具有《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化工厂将危险货物灌装或盛装到性能检验合格的空包装后,申请检验检疫部门对整批出运货物包装的使用方法和适用性,进行鉴定(简称危包使用鉴定)合格后出具《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本科不受理外省市化工厂的申请,申请时按以下步骤:

一、 货物定性:化工厂必须到本局实验室办理货物的《运输条件鉴定书》,(咨询电话: 62509751总机转陈相或王海亭,也可请访问http://www.shciq.gov.cn:8018/yuancailiao/m/126/surveytable.doc )

二、 正确选择和购买包装:化工厂根据货物的不同化学特性,选择适用的包装种类和规格,应特别注意:出运的危险品其理化性质与包装的制造材料、密封材料应没有抵触,不会产生溶胀、腐蚀等理化反应而导致包装的强度降低或损坏;根据正确包装种类和规格,购买具有《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的包装,本地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许可”供应商,可在网上查询:http://www.shciq.gov.cn/ProcessAll?fcode=WEBpubCkwxpzlxkzStart直接点击“查询”按钮;

三、 灌装和自检:针对出运危险品特性,按《国际危规》和此危险品的相应要求进行灌装、密封、内包装衬垫、安全保护等各种必要的包装工艺,确保正确地使用包装,企业的质检人员,对所有待出运危险品的包装,包装外观情况、使用方法和适用性进行自验,保证在海运中没有安全的隐患存在,且将自验情况和合格声明填入《海运/空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企业自验结果单》(即厂检单,见第四条第2款),签名并盖公章;

四、 预约现场检验前准备下列报验单证:

  ①  填写《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单》(此空白“申请单”表格可在海关大楼3楼的报检大厅旁复印间购买);

  ②  填写《海运/空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企业自验结果单》(海运/空运格式不同),(“厂检单”表格购买地点同上);如出口的是气雾罐类危险货物需填写《小型气体容器包装使用鉴定企业自验结果单》;

  ③ 《运输条件鉴定书》,此单检验检疫局的实验室出具;

   ④ 《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正本原件),此单由包装生产企业提供;

   ⑤  空运货物还需提供《发货人危险货物申报单》 (shipper’s declaration for dangerous goods) 复印件,此单由航空公司提供。

  五、 报检、预约现场检验日期:1. 报检化工厂单证准备齐全后到浦江局报检大厅办理报检手续*;2. 预约 与本科预约现场查验日期,届时本科人员到化工厂,审核上述单证并对出口的整批货物的包装,实施“使用鉴定”,合格后本科检验员当场签发证书的草稿(即证稿);3.取证 将所有单证(包括证稿)交由本科的当日值班工程师复核、由本科打字人员将证稿内容输入电脑后,凭所有单证到报检大厅领取《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一正一副),凭此单向航运管理部门办理货运手续。

   *备注:办理报检手续时如企业没有经考试合格的《报检员》,可在报检大厅旁的“商务中心”办理代理报检手续,代理报检必须预先填写专用格式的“代理报检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章)。上海浦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处包装科地址:中山东一路13号外滩海关大楼373室,电话:53594570(总机)*,直线63513870(FAX可用),63512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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