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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乱象 怎一个“乱”字了得

作者:互联网 发布日期:2014-04-17 来源:互联网

快递乱象 怎一个“乱”字了得缩略图

网上购物,催生和带动了快递行业的急速发展。今年3月,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发布消息称,2013年,全省快递企业发件量达2亿件。与此同时,因快递行业不规范而引发的各种纠纷、侵权行为,也困扰着很多消费者。

连日来,东方今报平漯新闻周刊记者对平顶山市多家快递公司进行走访调查后发现了诸多乱象:想要寄贵重物品时,不同的快递公司,收取保价费用的比例不同;一旦出现物品丢失的情况,每个快递公司的赔付标准也不尽相同;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很多时候,寄件人会被善意提醒“别在快递单上写明寄件物品”,理由是“不安全,写了怕丢”。而实际上,一旦快递单上没写物品名称,快件丢失后,寄件人只能吃哑巴亏。

【乱象一】 贵重物品保价费没有统一标准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网上购物后选择利用快递公司寄件。需要寄件时,在快递员的指导下,填好双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之后,就算万事大吉,但是如果快递贵重物品,就会涉及保价的问题。

所谓保价,按一般常识理解,就是寄件人将物品交由快递企业运输,需另行交纳一定的保价费用,以保证所寄物品在丢失、毁损时,寄件人所能获得一定的赔偿。而在记者调查了平顶山市区近十家快递公司后发现,保价费的收取并没有统一的标准。

4月10日下午4时许,记者以想快递一枚价值5000元的金戒指到郑州为借口,首先来到位于神马大道上的中原特通快递公司。工作人员一听是戒指,而且价值相对比较昂贵,就要求记者进行保价,“我们这儿的保价费率是0.5%,也就是说5000元钱的戒指保价费是25元,再加上快递费是10元,一共需要支付35元。”

经过记者调查,这枚价值5000元的戒指,在大河速递的保价费率为0.8%,需要支付保价费40元;在中通快递、增益速递、龙邦速递、韵达快递、申通快递的保价费率为3%,这样算下来一枚戒指的保价费就需要150元钱。

在圆通速递公司,保价费还有着更为详细的规定:单票2000元(含)以内的保价费为0.1%;单票2000元至3万元(含)的保价费率1%;其中易碎品不参与保价,所以这枚戒指的保价费用为50元。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同样的一枚戒指,在不同的快递公司,需要支付的保价费用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

【乱象二】 物品丢失如何赔偿公司说了算

除了每个快递公司的保价费率没有统一之外,当邮寄的物品一旦出现意外,各个快递公司对寄件人的赔付标准也不相同。

在中原速递公司,当记者问到如果保价的物品丢失后如何赔偿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保价过后,如果物品丢失,只能赔偿物品价格的90%。所有的快递公司都是一样的,这是邮政法上规定的,有10%的免赔额,这是统一的标准。”意思是说,这枚5000元的戒指,一旦丢失之后记者只能得到4500元的赔偿。

如果没有选择保价,丢失的物品只能按照十倍的运费来进行赔偿,意味着记者只能得到100元钱。而这位工作人员为了打消记者顾虑,解释称:“俺们这儿一般没有丢过东西”。

在中通快递公司,同样的戒指,记者得到的答案是:如果选择保价,丢失后全额赔偿;如果没选择保价,最高只能赔付500元钱,“即便是价值10000元的东西,只要没保价,我们最多也只赔500元,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

在龙邦速递公司,除了保价的物品丢失会全额赔偿之外,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选择不保价,赔付标准也有两种,而这两种赔付的标准的区别就在快递单上,“如果选择填写货物单,赔偿金额应该在1000~2000元,而且也会根据所寄物品的价值进行酌情赔偿;而选择填写淘宝单,那么赔偿金额最高就只有200元钱。”

韵达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保价的物品出现丢失,那么赔偿的金额是按物品价值加上运费,“比如运费10元,再加上你那戒指的5000,能赔给你5010元。”

唯独申通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不保价,这枚戒指就不能邮寄。“我们这儿是保多少赔多少,而且是包丢不包损”。当记者询问物品损坏为什么不赔偿的时候,工作人员称,这是公司的规定,保价的物品损坏了也不赔,但是保价的物品上贴有封条,“如果你看到封条破损,可以拒收” 。

【乱象三】多家快递公司建议不写内件名称

记者在调查过程发现,几乎所有的快递单上都没有注明内件品名。有的快递单上连卖家的发货地址都是用一句“派件员辛苦了,这位顾客很重要,请尽快送到,谢谢”来代替,至于是什么物品,快递单上根本不显示。那么,快递单上内件名称一栏的空白,是快递行业潜规则,还是另有隐情?

中原特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你最好不要写内件名称。比如,你在外面写上快递的物品是戒指,万一有人拿跑了怎么办?”当记者提出,如果不写名称,物品一旦丢失,怎么证明所寄物品是戒指?工作人员则表示,可以在声明价值一栏中填写“价值5000元”就可以了。

当记者再次提出,写出物品具体价格也同样存在丢失的风险时,工作人员无奈地说:“如果你这么说,我也没法回答了。这里一般都不写的。我们专做省内的业务,可以这么说,一万件里一件丢失的都没有。”。

龙邦速递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千万不敢写!不写还好,写了就特别容易丢。很多人在我们这儿邮寄电脑,都是用装水果的箱子,外人也不知道”。

在记者走访调查的近十家快递公司里,所有的快递公司工作人员,都建议记者不要在快递单上注明内品名称,而理由也都是“不安全”。只有韵达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保价的快递物品名称是一定要写的,“但是对于金、银或者手机,我不建议写实物,可以用电子配件、仪器代替。”

针对快递行业的一些混乱,有市民就提出质疑:寄快递时出现的风险都让寄件人承担了,至于随后的赔偿金额的多少都是快递公司说了算,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王蒙是一家旅行社的导游。今年三月,王蒙的导游证又到了该年审的时间,她就用快递把导游证寄到郑州的朋友那里,让朋友帮忙年审。但是让王蒙没有想到的是,在寄件的过程中导游证被压坏了,“导游证中间出现断裂,可快递公司给我的解释是,路途中发生的事情与他们无关”。没有办法的王蒙,只能补办一个导游证,而补办导游证需要一年的时间,这就意味着在这一年当中,她不能再带团旅行了。

和王蒙物件损坏的经历所不同,张华却有过物品寄丢的经历。

“当时我寄的是国际快件,我送给朋友的一个价值1400元的娃娃,也没有保价,但是一周的时间过去了对方还是没收到,但上网输入订单号之后,居然显示已经签收。”对此,快递公司并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只是让张华联系当天的配送员,“辗转联系上配送员之后,他只说是当天太晚了没给送,就扔家里了,最后忘记了。”

张华告诉记者,之所以上网会显示已经签收是因为名字是配送员自己签的,“他们公司有规定,当天的件只要出库之后必须送达。他没送,就等于这个单子当天不能完成,所以他就冒名签名了”。

“不过最后东西找到比啥都强,因为跨省,我也不想再追究了,太耗时间了。”张华认为,目前快递行业出现所寄物品丢失之后,后续的服务跟不上的问题,都和整个行业的不规范有关,“这个行业会越来越火,有关部门是该严格管理了”。

在受访的十几位市民中,记者了解到,大部分人在寄快递时都很少考虑到物品丢失的问题,只有两位市民表示,如果邮寄贵重物品会选择保价,但是对于保价之后的赔偿金额也没有进行深入了解,甚至还有的市民反问记者“什么是保价”。

【市民无奈】 快递物品损失往往自己承担

【业内人士揭秘】 快递行业猫腻多

对于像王蒙和张华等人的遭遇,相关业内人士表示根本不足为奇,“因为在快递行业,这些就属于潜规则,客户也就只能吃哑巴亏”。

以记者调查的快递公司收取保价费不一致的问题来说,这位业内人士说:“说白了,这快递公司的保价费都是自己定的,也就没有标准,公司说收多少就是多少”,他甚至告诉记者,其实还会存在有些快递员私吞保价费的现象。

“除了一些特别贵重的物品不敢轻易玩儿猫腻之外,有些快递员玩儿的就是侥幸心理,他不把客户给的保价费交给公司,寄件时也不给客户填写保价的专用快递单,那么这笔保价费就是他自己的了。而实际上,这笔保价费是平时送一件快递所带来利润的若干倍”。

而对于快递公司不建议寄件人填写内件品名,这位业内人士给出的答案是:因为一般快递公司需要担风险的是快递员个人,“一旦出了事儿,公司不会替快递员承担风险,所以快递员就不建议客户填写寄件名称”。他告诉记者,不填写寄件物品名称,一旦出事,寄件人也不能证明所寄物品以及它的价值是多少,快递员、快递公司的风险也就没有了。

记者提出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些快递公司会提出,只在第二联快递单上帮客户注明所寄物品名称,但是这位业内人士表示,只要在面单上没显示,就算写在第二联上也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除了这些,这位业内人士还列举了一些快递公司不合理的地方:例如在客户申请理赔的时候,往往快递公司会要求出具物品的发票凭证,“有些客户寄的物品是提前包装好的,发票已经装在快递里面了,一旦物品丢失之后,客户怎么可能再提供出发票”?

专家说法

快递行业很多规定属霸王条款

针对寄件人在没有保价的情况下出现邮寄物品丢失、损坏,而各个快递公司的赔偿标准不一致,到底应该如何索赔一事,记者咨询了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法治教研室主任刘建刚。

“各个公司的赔偿规定在《合同法》里面就属于各自条款。作为一种限制条款,那快递公司就应该起到提醒作用。”刘建刚说,这种提醒作用体现在,应该提前告知寄件人是否保价;保价收取的费率是多少,以及如果物品丢失后寄件人应该获得多少赔偿,“如果没有尽到告知义务,那么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一旦遇到这种纠纷时,该如何证明是快递公司没有尽到提前的告知义务?刘建刚说:“这种证据应该由快递公司举证,而不该由寄件人承担。”

另外,刘建刚提出,如果物品丢失就需要寄件人必须找到证明物品价值的证据,但现实当中,很多快递公司为了规避这种风险,建议寄件人不要填写所寄物品名称,而理由就是“写上了怕丢”,“不仅仅是快递行业出现这种问题,包括航空托运也都存在这种问题,价值标准难以取证,所以就造成寄件人的权利很难主张”。

对于这种现象,持有相同观点的还有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的李瑞丽律师。他告诉记者,对于未保价的物品,由快递公司单方面决定赔偿多少显然不合适,这其实就是一种霸王条款。所以,目前在法律保障不完善的情况下,李瑞丽律师建议寄件人在邮寄物品时,首先在快递单上写清楚邮寄物品名称;其次,贵重物品一定要选择保价,“这样做了之后,一旦发生物品丢失或者损坏,到时候也有凭证,不至于在遇到纠纷的时候显得太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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