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物流政策法规 > 关于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申请专家审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申请专家审查结果的公示

作者: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发布日期:2012-06-29 来源: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水运市场便字〔2011〕662号 

受我局委托,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就位申请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10号)等规定,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审查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书面材料提交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并留下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水运局建设市场监管处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政编码:100736,电子信箱:sys653@mot.gov.cn,电话:010-65292653,传真:010-65292653。

附件:水运工程企业资质申请专家审查意见公示表.doc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章)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Ad b01
声明:
1、任何注明“来源:百分百物流网”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其版权均属百分百物流网所有,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传播。已授权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百分百物流网”,否则,百分百物流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任何非注明“来源:百分百物流网”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网站等的资料,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百分百物流网转载该资料,并不代表百分百物流网同意其观点,百分百物流网不对其真实性负责。该资料仅供读者参考,请自行甄别,判断真伪。
3、因为作者的信息不明等原因,百分百物流网使用部分文章、图片等资料的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相关权利人可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