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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举措

发布日期:2012-10-23

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将打造成为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昨日,省政府公布了关于支持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十条措施,其中提出将试点推进厦门港启运港退税政策,推动将厦门航运交易所发布海峡航运指数。

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我省将把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打造成为: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国际一流的邮轮母港、对台航运的先行区和主通道、高端航运服务要素集聚区,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

为此,省政府要求有关方面抓紧编制《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同时要求厦门市政府要抓紧制订《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构建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积极推进厦门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建设厦门港主航道、后石航道、海沧航道、古雷航道等一批满足最大集装箱以及散货船舶通航的深水航道;启动建设航运中心总部大厦、邮轮母港等一批重要配套设施。省里将积极统筹资金,并向上争取支持,共同加大对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投入,重点是加大对古雷港区航道建设的资金补助。

促进各类航运要素集聚。支持厦门航运交易所建设;支持组建以厦门为船籍港的大型航运企业;吸引国际知名航运经纪人公司、大型船舶管理公司落户厦门或在厦门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厦门打造全球石材采购首选平台和国际性石油现货交易平台;支持厦门大力发展现代航运金融服务业;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厦门港发展航运金融、保险、租赁、海运结算、后勤补给等航运要素集聚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支持壮大集装箱业务。突出厦门港在全省港口布局的中心地位,引导全省外贸集装箱适度集中有序发展,省内各港口对开通往返厦门港的外贸内支线船舶给予优先靠泊及港口使费优惠。厦门市对外省到厦门港进出的集装箱运费给予补贴。

加快国际邮轮母港建设。鼓励相关企业组建邮轮专业旅行社;支持在厦门注册成立邮轮公司,引进国际邮轮公司在厦门设立区域性总部,常态化运营以厦门港为母港的邮轮航线;推动建造十万吨中国首艘豪华邮轮工程项目。

推动深化两岸航运合作。巩固提升厦门对台客运最大口岸的地位,推动厦门港发展对台邮政快件业务,利用滚装航线快捷的优势,将厦门打造成对台快件货物的集散中心、两岸商品交易中心;推动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工作,将厦门打造成为对台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推动建立两岸共同研究制定标准的渠道和机制,在 ECFA 的框架下,根据两岸对口业务部门的合作部署;积极推动两岸经厦门口岸客货滚装运输陆海联运及客货滚装运输的车辆上岸通行,支持开辟两岸海上邮轮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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