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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机动车排污防治管理办法》今年12月实施

作者:大河网 发布日期:2012-10-23 来源:大河网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00万辆,并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激增。随之产生的排气污染已成为当前环境空气污染的三大污染源之一,也是PM2.5的主要排放源之一,严重影响着百姓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昨日,记者在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郑州市机动车排污防治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从源头上加强机动车污染管理。

从此以后,车主就必须得领个“绿标”或“黄标”才能开车上路了,而且如果车子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公安机关对车辆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规定

不符合污染排放标准,不办登记手续

《郑州市机动车排污防治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全文共28条,以确立并推行“机动车环保检验与合格标志管理制度”为核心,从部门的法定职责、预防和控制、检测与治理、执法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5个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及管理措施,其中几项重要的新举措值得关注。

《办法》规定,今年12月1日起,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排气污染检验不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手续。

同时,对外地转入我市的车辆,必须符合新车注册登记执行的环保标准,同时进行尾气检测。这一措施将从源头上加强机动车污染管理,有效杜绝外地高排放车辆向我市转移。

安排

明年十一“黄标车”分阶段限行

《办法》还规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郑州市将分阶段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

市环保局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耿清生介绍,一辆“黄标车”所排放的尾气相当于5辆国1车、7辆国2车、14辆国3车或者28辆国4车的污染物排放量,远远大于绿标车,其高排放的危害可见一斑。

目前,我市“黄标车”仍有13万辆左右,其中市直机关所有黄标车年底前必须淘汰,其他车辆将通过采取限行、制定鼓励淘汰政策等措施加快淘汰步伐,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

流程

安检与环检同时进行

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16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已实现汽车安全技术检验与排气污染检验同步实施,即“两检合一”,除了原本收取的安检费用外,不再收取任何检验费用。

按照规定,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并张贴于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那么车主们该怎么参加检验呢?相关部门又会进行哪些检查呢?

新车注册登记:整个过程十来分钟搞定

机动车应当在国家环保达标车型目录内并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注册登记时即可进行排气污染检验,符合标准在检测站服务窗口领取合格标志。

据检测站的工作人员介绍,一辆车环检最快只要一分钟,从年检到环检,再到领标整个过程,十来分钟就能搞定。

定期检验(年检):不合格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验与车辆每年的安检同步进行,未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营运车辆定期审验手续。

道路抽检:半秒测出尾气是否达标

环境主管部门可利用遥感监测设备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测。抽测不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暂扣其机动车行驶证。

目前,郑州市机动车尾气路检工作主要由8台遥感测车组成。当道路行驶车辆以正常速度经过时,设备通过发出激光光谱,仅需0.5~0.8秒,即可测出尾气是否达标,并抓拍车牌号。

停放地抽检:环保部门可在机动车停放地和单位车辆集中停放地进行排气污染抽检,被抽检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并当场出具检测结果。

超标车复检:道路抽查超标车辆复检时,车主应携带相关凭证到郑州市机动车环保复检大厅(中原西路与西四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进行复检。

市民可通过12369环保热线或专线电话67189378,进行咨询。

市区8个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地点

郑州市公安局机动车辆检测中心 南三环与郑平路交叉口向南2公里(贾寨)

郑州市蓝天机动车尾气检测有限公司 中原西路与西四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

郑州市汇洲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郑上路与西四环交叉口向西3公里路南(二砂村)

郑州西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中原西路与富民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第二考务中心)

河南明宇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 郑上路111号(须水镇孙庄村东郑上路北)

郑州世贸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新郑市龙湖镇老107国道小刘桥北

郑州市一零七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107辅道与金桥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

河南昱辰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中牟县白沙镇前程村

处罚

超标不治理罚款200元

此外,从明年7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进行专项检查,并从2013年10月1日起,开始对未按规定进行安检和排放污染物检验的车辆进行处罚。

其中,机动车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经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拒不治理的,处以200元罚款;机动车停放地管理单位拒绝机动车排放污染抽检的,处以30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员拒绝机动车排放污染抽检的,处以200元罚款;伪造、出借、转让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收缴,给予处罚。

建议

每行驶5000公里保养一次

《办法》实施后,耿清生也提醒司机应该注意:

一是按时参加机动车环保定期审验,及时办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配合道路抽检,定期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做到达标上路。遵守道路 禁行、限行规定,不违犯黄标车限行禁令。

二是倡导绿色出行,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司机车主应自觉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尽可能少开车或不开车;购置新车时应选购国家环保达标车型,并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

要使用清洁车用能源和优质车用燃油,尽量到正规加油站加油;重视日常维护,定期维修保养车辆(一般每行驶5000公里保养一次);行驶等待途中,如果长时间怠速状态下要停车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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