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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海关取消汽车出口转关限制

作者:时代商报 发布日期:2014-09-10 来源:时代商报

9月4日,沈阳、大连两地海关共同研究、联合制定了《大连海关沈阳海关关于支持辽宁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全力支持辽宁省全面扩大对外开放。

据了解,此次两地海关联手制定的措施共有25项,其中:在深化改革,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两地海关提出要针对海关在上海自贸区试点的14项可复制可推广便利化措施,结合辽宁实际,选择适合的项目积极向海关总署申请复制和推广试点。

据沈阳海关副关长党英杰介绍,9月1日起,沈阳海关先期对外公告实施了“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集中汇总纳税”、“区内自行运输”五项制度。

党英杰表示,在“集中汇总征税”模式下,企业可以在提供有效担保后,对一个月内已放行的货物进行集中支付税款,降低企业的资金压力和纳税成本。“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改变以往“一票一报”的作业模式,货物在进出后30天内实行集中申报,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经营成本,还将增强货物进出的灵活性。“区内自行运输”允许区内企业使用非海关监管车辆,在关区特殊监管区域间自行运输货物,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

沈阳海关取消汽车出口转关限制,支持辽宁汽车产业发展,加强属地海关与口岸海关的联系配合,推动落实华晨宝马、上海通用北盛、华晨金杯等汽车生产企业整车出口属地申报、便利通关。

记者获悉,今年前7个月,沈阳海关共受理集中汇总纳税试点企业报关单4984票,征收税款20.59亿元。参与试点企业平均单月节省费用100余万元,通关效率提高70%左右,企业财务付税计划资金准确性由60%提高到100%。

今年8月1日,大连海关在大连市航运交易市场正式启用“一站式”通关服务中心,将原由总关职能部门负责的减免税审批、企业管理、进出境运输工具管理、舱单管理等共计9项审批事项,全部在“一站式”通关服务中心设置窗口办理,大连地区所有的海关审批业务和区域内通关业务,均能在那里享受到“一条龙”办结和“一体化”覆盖的叠加服务。同时摆脱“主管海关”概念,进出口企业可以在这里办结以前需要到具体口岸才能办结的货物通关手续。

在营造良好进出口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沈阳与大连海关取消联网报关审批,简化统计数据咨询服务流程、改进制卡窗口服务等关系企业切身利益的审批,推动实现企业在各关的无差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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